省住建厅取消4项证明事项

发布时间: 2018-11-29 点击次数: 1074

摘自山西新闻网
李晶


11月14日,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,根据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由该厅设定、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,共取消4项,目前正在公示。

省住建厅此次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包括:业绩核查证明、股东出资情况、社保证明、近三年统计年报基层表。此前,业绩核查证明,用于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时,提交业绩核查的证明;股东出资情况,主要用于乙级及暂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;社保证明、近三年统计年报基层表,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。